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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中国纪检监察学院举办的“第20期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2014-10-06 14:38:00

北京、天津、呼和浩特、沈阳、长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南昌、郑州、长沙、成都、贵阳、昆明、兰州、乌鲁木齐办事处、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长城国富置业有限公司、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正确把握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切实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聚焦主业,有针对性地提升公司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公司决定在部分经营单位选派20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国纪检监察学院举办的“第20期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培训负责人
(一)培训人员:办事处、平台公司新任纪委书记(含纪委负责人);未参加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培训的办事处、平台公司纪委书记(含纪委负责人)以及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共20人。
(二)培训负责人:郑州办事处纪委书记刘向明(负责培训期间培训人员的日常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保障等方面工作)。

二、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10月17日至10月23日(10月17日报到,10月23日结业)。
(二)培训地点: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北京市海淀区稻香湖北路1号)。

三、培训费用、交款方式
(一)培训费用:每位培训人员的费用共计3150元(包括食宿、培训、教材等),往来交通费自理。
(二)交费方式:培训人员持银联卡、公务卡、汇款、支票(抬头为“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在报到前台交费,原则上不接受现金交费。联系人:薛银银,010-59597159。

四、接站安排
若需接站请于10月13日前将《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培训人员报站表》(附件1)传真至010-59597615、010-59597616或电子邮件至学院培训部pxb@cadis.org.cn。联系人:肖倩楠、
010-59597192,胡幸、010-59597312。接站详见附件2,行车路线详见附件3。

五、准备工作
(一)参训人员须提交一份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或反腐倡廉建设中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字数不限,于10月17日前发至纪检监察学院教务部,邮箱jwb@cadis.org.cn。
(二)参训人员准备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六、有关要求
(一)各经营单位严格按选派的人员参加培训,未经批准不得换人或无故不参加培训。
(二)学院配有文体活动中心,请自备运动服装。
(三)住宿为单间,配有商务电脑、洗漱用品、电吹风、保险箱、冰箱和必需的学习用品。
(四)返程票可提前自订或报到后通过学院订票室预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