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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中国纪检监察学院举办的“第38期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2015-08-28 09:56:00

太原、长春、哈尔滨、郑州、武汉、南宁、海口、成都、锚点重庆、贵阳、昆明办事处,德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富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公司纪委2015年度培训计划安排,根据工作需要,公司纪委决定在部分经营单位选派15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国纪检监察学院举办的“第38期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培训负责人
(一)培训人员:经营单位新任纪委书记;未参加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培训的纪委书记以及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共15人。
(二)培训负责人:郑州办事处纪委书记刘向明(负责培训期间的日常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保障等工作)。
二、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9月18日至9月24日(9月18日报到,9月24日结业)。
(二)培训地点: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北京市海淀区稻香湖北路1号)。
三、培训费用、交款方式
(一)培训费用:每位培训人员的费用共计3150元(包括食宿、培训、教材等),往来交通费自理。
(二)交费方式:培训人员持银联卡、公务卡、汇款、支票(抬头为“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在前台报到时交费,原则上不接受现金交费。联系人:薛银银,010-59597159。
四、接站安排
若需接站请于9月8日前将《学员报站表》(附件2)发送至学院培训部邮箱:xybaozhan@163.com,邮件名称为“9月18日第38期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国有企业)+姓名+接站表”或传真至学院培训部010-59597615、010-59597616。联系人:(火车)王萌,010-59597319、18911557319;(飞机)刘雨,010-59597353、18911557353。具体接站安排详见附件3。
五、注意事项
(一)各经营单位严格按选派的人员参加培训,未经批准不得换人或无故不参加培训。
(二)接到通知后,培训人员尽快将《学员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学院培训部邮箱:jjjcxypxb@mos.gov.cn,邮件名称为“9月18日第38期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国有企业)+派学单位名称+学员姓名+报名表(登记表)”,填写时带电子照片。联系人:丁琪,010-59597379、18911557379;周明燕,010-59597338、18911557338。报到时,请携带纸质版《学员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三)参训人员准备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四)学院配有文体活动中心,请自备运动鞋、运动服装。
(五)住宿为单间,配有电脑等。
(六)学员自驾车辆停放院外停车场。
http://cmscdn.chinaedu.net/uploadfile//2015/0906/2015090602105522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