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正文

法律事务部组织学习《物权法》司法解释

 2016-03-02 10:33:0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于2015年12月1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0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3月1日下午,法律事务部组织部门员工进行了学习,并就相关工作做出部署。一是针对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研究《解释(一)》的具体适用问题;二是就《解释(一)》的具体要求,提出防范经营风险的建议;三是讨论下一步对公司系统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业务类型应注意的问题。